关于申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专项的通知-苏州工学院人文社科处、学术期刊编辑中心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通知资讯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资讯 - 正文

关于申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专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22浏览量:

各相关学院、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引导社科理论界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江苏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办公室、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定于近期组织申报研究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注重历史和现实、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推出一批有显示度、理论说服力和实践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为把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到具体工作、转化为新的发展实绩、落实好挑大梁责任提供有力的学理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选题方向

1.江苏完善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体制机制研究

2.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中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研究

3.江苏打造新兴产业集群研究

4.江苏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研究

5.江苏加强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战略的对接研究

6.江苏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研究

7.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研究

8.比较视域下江苏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研究

三、相关事项

1.所列选题方向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报人可结合江苏实际,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条目的文字表述进行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自选课题不予受理

2.课题由1位负责人牵头立项,负责人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在研省研究中心和省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课题负责人。

3.项目申报校内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7日16:00。

申报材料如下:

1PDF版《申请书》《论证活页》(附件1、2请发送至人文社科处邮箱skc@szut.edu.cn。

2纸质版《申请书》和《论证活页》申请书中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签名,一式6份,A3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否则取消参评资格)请提交至知新楼316。

3纸质版《苏州工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及成果评奖意识形态审核表》(附件3,一式2份,项目申报人本人签名,二级院部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并盖党组织章,人文社科处和二级院部各留存1份)。

4.省研究中心办和省规划办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择优共同立项。每个选题原则上立1个项目,课题列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一般项目、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

5.课题研究周期为1年,课题组半年左右须提交阶段性研究成果。获批立项的课题根据评审情况确定每项课题5—8万元的研究经费,具体金额另文通知,课题结项后一次性拨付。

6.课题结项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等“三报一刊”发表1篇理论文章;

②在《学习时报》《中国社会科学报》等中央报刊、CSSCI期刊发表不少于2篇理论文章或学术论文(其中至少1篇CSSCI期刊论文);

③报送不少于1篇相关研究咨询报告并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所有课题成果均需标注“江苏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字样。

联系人:卢广伟,电话:52251273,邮箱:skc@szut.edu.cn,地址:知新楼316。


人文社科处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