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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5年度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人文经济学研究“揭榜挂帅”专项)暨中国人民大学人文经济苏州研究中心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18浏览量:

各相关学院、部门:

2025年度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人文经济学研究“揭榜挂帅”专项)暨中国人民大学人文经济苏州研究中心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课题)名称

1.人文经济学的理论框架构建与苏州模式解析

2.新时代人文经济学的哲学基础研究

3.人文经济与可持续发展理论的融合与创新

4.基于大数据的人文经济研究方法论探索

5.跨学科视角下的人文经济实证研究设计

6.人文经济决策支持系统的构建与应用

7.立足苏州人文经济优势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路径探索

8.苏州人文经济要素对“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推动作用

9.苏州人文经济的社会效应与影响

10.苏州人文经济的文化传承与创新

二、申报要求

1.申请者应在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能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开展社科研究,具有进行决策咨询研究的素质和能力,并在申报项目(课题)相关领域有一定积累。

2.申请者须熟悉苏州情况,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扎实的理论功底,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研究成果曾获市厅级以上领导批示或产生重要社会影响者优先。

3.项目(课题)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首席专家即项目(课题)负责人,是项目(课题)研究的实际组织者和主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并要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如实填写项目(课题)申报材料。

4.报送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负责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审核,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支持并承诺信誉保证,加强对项目(课题)研究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工作。

5.项目(课题)应强化实证研究,通过调研、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准确掌握翔实数据和基本情况,综合运用科学分析工具和研究方法,并加强城市间对比分析研究,借鉴好的经验做法,切实提高对策建议的针对性、可行性和有效性。

三、项目(课题)成果及结项要求

1.项目(课题)研究成果为1份不少于2万字的研究报告和1份不少于3000字的咨政报告。

2.项目(课题)原则上应于2025年10月底前完成研究任务。苏州市社科联和中国人民大学人文经济苏州研究中心将按照《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

3.苏州市社科联和中国人民大学人文经济苏州研究中心享有项目(课题)成果联合发布权;项目(课题)研究成果未经同意不得自行发布,违者不予结项并纳入科研诚信记录。

4.项目(课题)结项评审等级为“不合格”的,将撤销立项并追回所拨付项目(课题)资助经费。

四、立项及资助标准

本次专项项目(课题)共设立10项。

申报截止后,苏州市社科联和中国人民大学人文经济苏州研究中心将根据申报情况确定立项项目(课题),并给予每项项目(课题)4万元资助经费

五、其他事项

1.项目(课题)申报校内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材料如下:

(1)WORD版《申报表》《活页》《申报汇总表》(附件1、2、3)请发送至社科处邮箱skc@szut.edu.cn。

(2)纸质版《申报表》《活页》(附件1、2,一式2份,A4打印,申报表和活页分开在左侧装订)请提交至知新楼316。

(3)纸质版《苏工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及成果评奖意识形态审核表》(附件4,一式2份,课题申报人本人签名,二级院部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并盖党组织章,人文社科处和二级院部各留存1份)请提交至知新楼316室。

2.申报项目(课题)前应仔细阅读申报通知,按规范如实填写申报表和项目(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项目(课题)组成员均须在申报表上签字确认,项目(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不得出现项目(课题)负责人及项目(课题)组成员的姓名、单位等相关信息

人文社科处联系人:卢广伟,地址:知新楼316室,电话:52251273,邮箱:skc@szut.edu.cn。


人文社科处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