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门:
为强化科研成果转化,支持产出出版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 重要研究成果,加快提升苏州市新型智库的竞争力影响力,根据《苏州市新型智库能级作用提升计划方案》(见苏智办〔2025〕 1 号),自即日起开展 2025 年度苏州市新型智库研究专著出版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 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市委决策部 署,依托市各新型智库力量,围绕中国式现代化苏州新实践的各 个领域开展深入研究,推出一批有深度、有价值、有影响的智库 研究专著,为苏州更好服务全省挑大梁,在走在前、做示范中当好排头兵提供社科智慧和力量。
二、资助范围及方式
根据申报情况,择优选取各智库围绕中国式现代化苏州新实践各领域研究形成的专著成果,采取出版资助的方式,纳入“苏州市新型智库研究系列丛书”。
三、申报成果要求
1.申请者须为市新型智库的研究员,署名为智库集体成果的可由成果主要参与人进行申报。
2. 申报成果应当是聚焦中国式现代化苏州新实践各领域开展研究所形成的不少于 15 万字的专著成果。
3.申报成果原则上应是已经完成研究的成熟书稿。如为在研项目成果,应当已经完成 90%以上书稿,且余下的 10%已经有三级以上写作提纲。
4.申报成果应符合学术规范要求和国家出版政策规定,著作权不存在任何争议,具有较高学术价值或普及应用价值,能够充分展现苏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面貌,对于进一步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苏州新实践提供智力支持。
5.译著、教材、年鉴、资料和论文汇编不列入本项目资助出版范围。
四、申报条件
1.申请者应在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能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指导社科研究,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原则上应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或担任副处级(含)以上领导职务。
2.申请者必须是著作权所有者或申报成果的第一作者;多名作者集体创作的成果,须作出著作权权属书面承诺;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或者署名人有争议的,在争议解决前不得申报。
3.同一申请者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苏州市新型智库研究专著出版资助项目。
4.申请者应依托推荐智库进行申报,推荐智库须能够为项目提供必要支持和信誉保证。
五、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个人申请、智库推荐、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 办法和程序,经评审列入出版资助的著作成果,须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修改,同时将最终书稿电子版提交人文社科处。
2.申报材料:
(1)《苏州市新型智库研究专著出版资助项目申报表》一式3份,提供纸质书稿,书稿白色封面胶装成册,封面标注书名即可;
(2)纸质版《苏州工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及成果评奖意识形态审核表》(附件2,一式2份,项目申报人本人签名,二级院、部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并盖党组织章,人文社科处和二级院部各留存1份)。
以上纸质材料请于2025年8月29日前交至知新楼316,电子版申报表和书稿注明“苏州市新型智库研究专著出版资助项目申报”,同步发送至人文社科处邮箱skc@szut.edu.cn。
3.联系人:徐娇娇;电话:52251273
人文社科处
2025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