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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8-06浏览量:

各相关学院、部门:

近日,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档办函〔2025]184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要求

拟申报的优秀科技成果应为完成立项、验收程序的非涉密科技项目成果,符合《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办法》(档发〔2018〕17号)第五条奖励范围的规定,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验收。

二、申报方式

8月15日前,通过“全国档案科技管理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1.saac.gov.cn)(未注册账号的需先注册),填写申报成果信息,确认无误后向推荐单位提交,逾期不能提交。( 推荐单位联系电话:省档案局 025-83395560。)

申报完成后,请提交纸质版《苏州工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及成果评奖意识形态审核表》(附件1,1份,项目申报人本人签名,二级学院、部门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并盖党组织章)至知新楼316,并报备申请情况。

社科处联系人:徐娇娇,电话:52258273。

人文社科处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