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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5年度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苏州全书》编纂工程专项研究类)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1-04浏览量:

各相关学院、部门:

2025年度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苏州全书》编纂工程专项研究类)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社会主义文化发展方向,自觉遵循文化强国建设的内在要求,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聚焦苏州、贯通古今,鼓励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围绕《苏州全书》编纂工程扎实研究、潜心治学,着力推出一批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高质量研究成果,不断激发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提供不竭动力。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主体原则上以团队、机构为主。课题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指导课题研究。

2.项目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首席专家即课题组负责人,是课题研究的实际组织者和主导者,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在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研究成果曾获市级以上奖项或产生重要社会影响。

3.课题组成员应具有开展研究的能力,按照课题分工实质性参与研究工作,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

三、选题、成果及结项要求

1.招标课题。

本次共发布3个招标研究选题:

(1)苏州香山帮工匠研究

(2)苏州改革开放50年:1978-2028

(3)张大复《梅花草堂集》整理

2.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最终成果为符合《苏州全书》出版要求的古籍整理点校成果,或一般不少于40万字的研究专著。

3.苏州市社科联、《苏州全书》编委会办公室将按照《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课题论证立项后将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和结项评审工作。

4.项目研究成果须通过评审鉴定后结项,《苏州全书》编委会享有研究成果的著作财产权。成果出版工作由《苏州全书》编委会统一安排,不得自行出版,违反规定擅自出版的,不予结项并纳入科研诚信记录

5.项目结项评审定为不合格,规定期限内经修改完善仍未通过的,予以撤销立项,并追回所拨付项目资助经费。

四、立项及资助

1.申报截止后,将以专家评审的方式对申报材料进行立项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将下达立项通知书,并签订项目协议书。

2.根据项目内容给予相应的研究经费资助,资助经费分三次拨付,立项时支付30%,中期评估通过后支付40%,结项后支付30%。

五、其他事项

1.项目申报校内受理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28日下午4点,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材料如下:

(1)Word版《申报表》(附件1)请发送至人文社科处邮箱skc@szut.edu.cn。

(2)纸质版《申报表》(附件1,一式3份,课题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本人签名,A4纸打印,左侧装订)请提交至知新楼316室。

(3)如有项目研究初步成果,Word版成果请发送至人文社科处邮箱skc@szut.edu.cn,纸质版成果1份请提交至知新楼316。

(4)纸质版《苏州工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及成果评奖意识形态审核表》(附件2,一式2份,课题申报人本人签名,二级院部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并盖党组织章,人文社科处和二级院部各留存1份)。

联系人:卢广伟;地址:知新楼316室;电话:52251273,邮箱:skc@szut.edu.cn。


人文社科处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