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出版、刊发人文社会科学类研究成果意识形态审核的通知-苏州工学院人文社科处、学术期刊编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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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出版、刊发人文社会科学类研究成果意识形态审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11浏览量:

各学院、各部门:

为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及江苏省委宣传部关于落实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校境外出版、刊发人文社会科学类研究成果事先审核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教师境外出版、刊发人文社会科学类研究成果(含专著、论文、联合申报项目和奖项等)实行个人承诺和二级单位党委事先审核备案制度,请申请人在境外正式出版、刊发人文社会科学类研究成果前,填写《苏州工学院境外出版、刊发人文社会科学类研究成果意识形态审核表》(附件1,事先审核备案)一式3份提交二级单位党委审核,一份提交人文社科处,一份个人留存并在科研管理系统登记成果时上传,另一份及相关材料由二级单位留存。未事先审核备案的成果不予认定。

以上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人文社科处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