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6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的通知-苏州工学院人文社科处、学术期刊编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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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6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02浏览量:

各相关学院、部门:

2026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申报自主选题项目应根据《2026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附件1)第一部分“自主选题”中的研究方向确定具体研究内容,要求聚焦影响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核心问题和本研究领域的重点、难点、空白点,具有较好的科学性、创新性、应用性、可行性,避免简单重复或低水平研究,避免脱离实际或盲目追求热点。

申报重点项目应从《指南》第二部分“重点项目”中直接选择。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求

1.申报单位应具备完成项目研究所必需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条件,有健全的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等制度,能够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申报单位如承担有超期未完成的往年项目,应在申报前先行办理项目终止或延期申请。

2.鼓励申报单位整合多方研究力量联合申报。项目承担单位总数一般不超过6家,研究人员总数一般不超过18人,其中申报单位应承担不少于60%的项目研究任务,其他参与单位应在项目研究中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1.每个申报项目须明确1至2名项目负责人,其中至少1人具有5年以上档案工作经验。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与项目研究要求相适应的科研能力,无科研不端行为。

2.项目负责人应符合有关限项要求,1名项目负责人最多同时主持2个在研项目,其中只能主持1个在研重点项目。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客观。不得使用相同或相似研究内容重复申报,未经同意不得将他人列为研究团队成员。不得抄袭、买卖、代写申报材料,不得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申报材料。

2.项目申报前应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在申报前征求相关研究领域国家级档案专家的意见建议。

(四)经费保障要求

自主选题项目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

国家档案局给与重点项目一定额度的经费支持,不足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重点项目经费支持额度在项目公示时公布,一般在项目立项后拨付启动经费,按照项目执行进度拨付后续经费。

三、申报程序与时限

1.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人登录“全国档案科技管理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1.saac.gov.cn)(以下简称平台)填写申报项目信息。请有意申报的老师联系人文社科处卢广伟分配账号。

2.项目申报校内受理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9日上午11点,逾期不再受理。

3.网上申报的同时需提交纸质版《苏州工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及成果评奖意识形态审核表》(附件2,一式2份,项目申报人本人签名,二级院部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并盖党组织章,人文社科处和二级院部各留存1份)。

联系人:卢广伟,电话:52251273,地址:知新楼316,邮箱:skc@szut.edu.cn。


人文社科处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