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门:
2026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1.本年度课题设“战略性与政策性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与“专项课题”三类。
2.“战略性与政策性重大招标课题(项目级别为省部级一般)”是为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相关教育重大决策服务,聚焦江苏高标准建设教育强省的重点领域与战略问题,致力于集中攻关并产生具有标志性的重大决策咨询报告和政策建议等研究成果而设立的课题。具体申报另行通知。
3.“重点课题(项目级别为市厅级)”是围绕党和政府关注的教育发展重点难点问题、人民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教育问题、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实践与理论问题、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而设立的课题。
4.“专项课题(项目级别为市厅级)”是聚焦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由省教育厅有关处室(单位)或省级研究机构委托设立的专项课题(委托专项)和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自主设立的专项课题构成(自设专项)。
其中,本年度设置的委托专项课题包含:陶行知教育思想研究专项(15个,由江苏省陶行知研究会委托)、叶圣陶教育思想研究专项(15个,江苏省叶圣陶研究会委托)、“人工智能+教育”研究专项(15个,由江苏省教育信息化与数据管理中心委托)、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专项(15个,由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中心委托)、开放互鉴的教育国际合作体系研究专项(12个,由省教育厅对外合作与交流处、省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共同委托)、“新教育实验”创新发展研究专项(10个,由新教育研究院委托)等6类,课题资助经费均由委托单位承担。
自设专项课题包含:“健康第一”研究专项(15个)、教育家精神研究专项(10个),青年专项、苏教名家专项、乡村教师专项、教育科研特色项目研究所专项、“小微课题”研究专项。
二、申报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导向
围绕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紧扣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核心目标,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体现在研究的全过程,确保研究始终服务于育人根本。
(二)突出解决真实问题
聚焦教育教学改革中的重点难点痛点问题,坚持研究源于实践并能服务实践的基本原则,选题具体明确、靶向精准,确保研究能够真正解决实际问题、回应实践需求。
(三)引导变革教育实践
突出实践导向和变革导向,以研究推动教育教学模式创新、教育管理机制优化、育人方式改革、教育治理能力提升,探索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路径、实施策略和长效机制。
(四)创新教育科研范式
倡导跨学科、跨领域、跨学段、跨单位协同研究,破解单一学科研究难以解决的复杂教育问题。推动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互补,注重数据支撑和实践验证,倡导实验研究和循证研究。鼓励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开展研究,提升研究效率。
(五)注重成果推广应用
明确研究成果的呈现形式、转化路径、推广范围和应用场景。推动产出政策方案、政策建议等智库研究成果,鼓励产出课程资源、案例集、操作手册等能够直接应用于一线教育教学、可快速落地见效的实践类成果。
三、选题要求
申报人可参考《江苏省“十五五”教育科学规划重点研究领域》(附件5),并结合自身研究旨趣、研究专长以及重点关注的教育教学真实问题自主确定研究题目,鼓励“接地气”研究与决策咨询研究,倡导协同攻关与方法创新。
“委托专项课题”须根据《2026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选题指南》(附件6),“部分自设专项课题”须根据《2026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部分自设专项课题选题指南》(附件7)中所列出的选题进行申报,均不得修改课题名称。
申报书中的“研究方向与范围”可从以下内容中选择一项填写:1.教育发展战略研究;2.教育基本理论研究;3.学校德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研究;4.基础教育研究;5.职业教育研究;6.高等教育研究;7.终身教育研究;8.教育数字化研究;9.国际合作与比较教育研究;10.体卫艺与国防教育研究;11.教育经济与管理研究;12.教育发展史研究;13.其他。
四、申报人资格及相关要求
1.申报条件
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有关管理规定。
课题申报人原则上应为省内从事教育工作的个人。
“青年专项”申报人须为省内从事教育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课题申报人原则上为1人,确需双人申报的,其申报身份均须符合相应课题类别的申报人条件。
2.有以下任一情况的申报人,不得申报。
有主持在研省教科规划课题的;主持的省教科规划课题被中止或被撤项未满3年的;其他与之相当的情况。
五、申报名额
课题实行限额申报。
1.重点课题
我校限额为5项。
2.专项课题
(1)委托专项课题
我校限额为3项。
(2)自设专项课题
自设专项课题我校申报限额总计4项,其中“健康第一”研究专项以及教育家精神研究专项两类专项课题的申报限额一共为1项,青年专项的申报限额为3项。
六、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成果要求
(一)课题成果的基本条件
1.所有课题在申请结题前均须在一定范围内组织一次成果报告会,充分展示与发布重要研究成果,强化课题研究成果的辐射与推广效能。
2.学术专著与论文的名称及内容须与课题名称及研究内容高度相关,学位论文不得作为课题研究成果提交鉴定。
3.专著出版或论文发表须独家注明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类别+课题名称+课题批准号”,没有注明的成果不得列入课题研究成果。
(二)重点课题成果具体要求
1.有经费资助的重点课题须出版学术专著1部,或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4篇(其中,高等院校系列主持人须在全国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2篇及以上;其他系列主持人须在全国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其中由主持人独著或为第一作者的论文至少1篇),或获国家级领导肯定性批示1项,或获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2项。另须提供决策咨询报告1篇及以上。
2.无经费资助的重点课题,高等院校系列须出版学术专著1部,或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2篇(其中须在全国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1篇及以上,由主持人独著或为第一作者的论文至少1篇),其他系列须出版学术专著1部,或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2篇(由主持人独著或为第一作者的论文至少1篇),或获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1项,或获市厅级领导肯定性批示2项。
(三)专项课题成果具体要求
专项课题须出版学术专著1部,或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2篇(其中由主持人独著或为第一作者的论文至少1篇)。
委托专项课题还须完成委托单位对成果的相关要求。
七、申报要求
请于2026年6月11日16:00前将Word版《申报书》《评审活页》以及Excel版《申报汇总表》(附件4)发送至人文社科处邮箱skc@szut.edu.cn,逾期不再受理。
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进行遴选,择优推荐。待校内遴选结束后,根据省教育科学规划办通知要求另行组织正式的网络申报及纸质材料提交。
联系人:卢广伟,地址:知新楼316室,电话:52251273,邮箱:skc@szut.edu.cn。
人文社科处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