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智库专项类)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州工学院人文社科处、学术期刊编辑中心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通知资讯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资讯 - 正文

关于开展2026年度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智库专项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5-20浏览量:

市新型智库:

为推动市新型智库更好发挥思想库、智囊团作用,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自即日起开展2026年度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智库专项类)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苏州市新型智库(包括专业(产业)智库)研究人员

二、选题要求

市各新型智库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方向,主动对接相关党政部门、基层一线、企事业单位,针对实际工作亟需解决的难点堵点问题,共同研究确定课题名称(课题名称应准确、严谨、规范、简洁),全程与党政部门、基层一线、企事业单位合作共同完成项目课题。

三、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人须为市新型智库研究人员,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并对所申报课题领域有一定的积累,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

2.课题申报人即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项苏州市社科基金智库专项类项目。同一人同年度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项苏州市社科基金智库专项类项目。

3.不得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申报,凡已获得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市社科基金立项以及申请其它单位项目的课题不得重复申请,不得以已发表或结项的成果重复申报。如发现上述情况,取消立项资格并记入科研诚信档案。

4.课题申报人主持国家、省、市社科基金项目被撤项或终止处理尚在限制期内,或三年内承担市社科基金项目成果被鉴定为“不合格”“延期结项”的,或有其他科研诚信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的,不予受理。

5.鼓励各智库与党政部门、基层一线、企事业单位联合组建研究团队,鼓励不同学科的专家学者联合申报,鼓励在相关领域具有扎实研究基础的专家学者申报,鼓励35周岁以下青年学者担任课题负责人、主持课题研究。

6.各智库须负责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审核,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支持并承诺信誉保证,加强对课题研究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工作。

7.课题研究应优化研究方法,要与党政部门、基层一线、企事业单位保持密切沟通,注重实证调查,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通过调研、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准确掌握翔实数据和基本情况,综合运用科学分析工具和研究方法,并加强城市间对比分析研究,借鉴好的经验做法,切实提高对策建议的针对性、可行性和有效性。

四、立项及资助标准

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智库专项类)共设置三个类别,分别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项目采取先立项后资助方式,根据立项项目成果评审情况,对确定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和1万元经费资助。各项目推荐智库对获得立项项目应提供不低于1∶0.5的配套经费支持。

五、项目成果及结项要求

1.项目研究成果为1份不少于8000字的研究报告和1份4000字左右的决策咨询报告。项目结项须附相关党政部门、基层一线、企事业单位出具的应用成效证明。

2.项目应于2026年10月底前完成研究,市社科联、市智库办将按照《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

3.鼓励各项目在经过相关党政部门、基层一线、企事业单位和市社科联、市智库办同意后,通过各级各类内参、期刊、媒体等渠道进行转化,须在醒目位置注明“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智库专项类)研究成果”字样和项目编号。研究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产生重要社会效果的,在结项评定等级时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4.课题结项评审等级为不合格的,将撤销立项并追回所拨付项目资助经费。

六、其他事项

1.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26年6月9日上午11点,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截止后,市社科联、市智库办将组织专家开展立项评审。

2.申报课题前应仔细阅读申报通知,按规范如实填写申报表课题研究大纲课题组成员均须在申报表上签字确认

3.申报工作采取归口受理、集中申报的方式进行,由市各新型智库负责统一报送申报材料。请市各新型智库按照申报要求从严把关、择优报送。

4.申报材料包含申报表、课题研究大纲和申报汇总表(申报汇总表由各归口推荐智库填写),分为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申报材料须经课题负责人所在智库审核并加盖公章,申报表和课题研究大纲须分开装订,均一式两份。电子版申报材料(申报表和课题研究大纲)请注明“智库专项类课题申报”,发送至社科处邮箱skc@szut.edu.cn。另外,意识形态审核表一式两份,学院和社科处各留存一份纸质盖章版。

联系人:戴贤倩,地址:东湖校区知新楼316室,联系电话:52251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