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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贵州省2026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课题申报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31浏览量:

各相关学院、部门:

贵州省2026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重点选题方向57个面向全国公开申报自选选题仅面向贵州省内公开申报。具体申报事项请见贵州宣传网公告:https://gzxc.todcy.cn/gzdt/skgz/20260722/20260722_490912.shtml。

1、申报单位属贵州省外的,其课题组成员须有1—2名正式受聘于贵州省省级社科研究机构(含党校、社科院、高校、智库等)的科研人员。

2、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向2类及以上基金项目(课题)提出申请;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提出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2类及以上基金项目(课题)结项;不得以已获省哲社课题资助的研究成果、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申请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的成果等,申请本年度后期资助课题。

3、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课题)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课题与已承担项目(课题)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4、凡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年度课题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课题与原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最终研究成果与原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 60%。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原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5、申请人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年度后期资助课题的,其论文或出站报告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之前),并在原论文或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或出站报告字数的40%以上。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本年度课题申请:

(1)《活页》中填写作者姓名、单位、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时间或刊期等的。

(2)无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成果与所申请课题无关的。

(3)选题不符合《课题指南》基本要求,或没有重要研究价值的。

(4)“课题设计论证”明显简单粗糙或存在抄袭情况的。

(5)《申请书》填报内容(包括申请人或课题组成员的基本情况、前期成果等)不实、弄虚作假,或相关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的。

(6)2023年8月31日以来,被终止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省哲社课题的负责人,不得领衔或参与申请本年度课题;2021年8月31日以来,被撤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省哲社课题的负责人,不得领衔或参与申请本年度课题。

(7)申报材料(含《申请书》《活页》《汇总表》等)存在填写(装订)错误、不完整、份数缺失、未签字盖章,以及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内容不一致等问题的。

(8)其他不符合本年度课题申请资格条件的。

7、项目申报采取线上申报与线下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活页》,并确保线上线下材料内容完全一致。

无账号的申请人需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注册个人账号,已有账号的申请人直接登录贵州省社科规划课题管理平台(https://gzpopss.todcy.cn),在线填写相关信息、检查无误并点击提交后可下载《申请书》《活页》,打印签字后提交至学校人文社科处(《活页》无需签字)。

8、项目申报校内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6日上午11点,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材料如下:

1、从课题管理平台下载的《申请书》《论证活页》请发送至人文社科处邮箱skc@szut.edu.cn。

2、纸质版申报材料请提交至知新楼316室:

(1)纸质版《申请书》《论证活页》(一式2 份,A3 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请书》中申请人签字);

(2)纸质版《苏州工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及成果评奖意识形态审核表》(附件5,一式2 份,项目申报人本人签名,二级院部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并盖党组织章,人文社科处和二级院部各留存1 份)。

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咨询电话:13007817627。

联系人:卢广伟,地址:知新楼316室,电话:52251273,邮箱:skc@szut.edu.cn。


人文社科处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