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门:
经研究决定,现组织申报2026年度人文社科优秀学术专著资助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宗旨
本计划项目旨在鼓励我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弘扬优良学风,潜心治学,扎实研究,努力推出和打造具有学术创新价值和传承意义的精品力作,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二、资助重点
本计划项目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学术专著。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能够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学风优良;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申请资助的学术著作应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的直接成果,且鉴定等级为良好及以上;或被毕业院校评定为“优秀”等级的博士毕业论文(须提供“优秀”等级证明材料1份)。
3.申请资助的学术专著须由我校教师独立撰写或作为第一作者(负责撰写字数不少于总字数的70%)。每部学术专著的字数原则上不少于20万字(以Word文件字数统计结果为准)。专著作者须完成书稿的80%后方可提出申请。
4.申请人近五年在高水平学术刊物发表相关阶段性成果不少于2篇的,优先考虑。
5.申请资助的学术著作应不存在著作权争议。著作权属多人时,申请人须出具由全体著作权人签署的意见书。
6.申请人一次只能申请一个学术专著资助计划项目。
二、申报材料
本次申请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23日。申请人须提交以下纸质材料:(1)《苏州工学院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计划申请表》(附件1)3份,由所在学院(部门)审核、签字盖章;(2)申请著作的完整书稿3份;(3)知网查重报告1份,以上纸质申请材料提交人文社科处综合科。
电子版书稿和电子版《苏州工学院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计划申请表》(附件1)、《苏州工学院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计划汇总表》(附件2)同步发送至人文社科处邮箱skc@szut.edu.cn,邮件主题为“2026年度人文社科优秀学术专著资助+申请人姓名”。
三、项目实施与管理
本次资助计划项目遵循宁缺毋滥、择优资助的立项原则,每项资助出版经费5万元。资助经费仅限于支持学术专著出版,不得以其他任何名目列支。
立项后,申请人须与人文社科处签订立项协议,具体协议内容如下,否则视为未完成该项目,并追回全部受助资金:
1.申请资助的学术著作应在2027年-2029年之间正式出版,且于2026年12月15日前完成出版合同签订等相关手续。拟出版单位以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推荐申报出版机构为参考(附件3)。
2.获资助学术专著出版时须标注“苏州工学院2026年人文社科优秀学术专著资助计划项目”字样,并由申请人以独立或第一作者署名。
3.获资助学术专著出版后必须申报一次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第十一届或第十二届),或一次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第二十届、二十一届或二十二届)。
4.获资助学术专著出版后,需向人文社科处提供样书2册。
5.获资助学术专著出版后的业绩点认定按出版当年学校现行绩效工资实施办法中相关条款的40%执行。
6.专著作者应对其著作中使用的资料、观点和研究成果等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作者在受资助出版的著作中,如被发现有抄袭、剽窃等有违学术道德的行为,一切责任由作者承担,并且不得再次申请本项目。
联系人:徐娇娇;电话:52251273
人文社科处
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