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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建院70周年重要贺信精神专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10-27浏览量:

各相关学院、部门: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建院70周年重要贺信精神专项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专项研究要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建院70周年和建院60周年重要贺信精神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结合起来,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结合起来,与深入学习贯彻《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结合起来。

二、本次专项研究指南中的题目均为方向性选题,一般不作为课题申报题目,请申报者在选题框架范围内,聚焦某一重要方面开展“小切口”式的深入研究。

三、本次专项研究特设青年项目,旨在加强对青年人才的扶持和培养,发挥青年学者优势。

四、每位课题负责人仅限申报1项课题。正式立项结果将单独通知到课题负责人。

五、课题负责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胜任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三)截至2026年10月26日(含)无本学院未结项课题(不含已正式提交客观成果的课题)。

(四)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课题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并承担项目管理职责、承担信誉保证。

(五)青年项目的课题负责人须符合以下年龄条件: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1年10月26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年10月26日后出生)。

青年项目的课题负责人无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无博士学位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得申报。

六、本次专项研究的资助经费和研究周期以立项批复为准。本次专项研究以客观成果结项(含不低于2万字的课题报告),不同资助经费要求不同等级的客观成果。

七、对涉嫌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该课题组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将予撤项并公开通报。

八、项目申报校内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3日。

提交材料如下:

(1)Word版《课题申报书》《课题论证活页》请发送至人文社科处邮箱skc@szut.edu.cn。

(2)纸质版《课题申报书》(1份)请提交至知新楼316室。

(3)纸质版《苏州工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及成果评奖意识形态审核表》(附件5,一式2份,申报人本人签名,二级院部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并盖党组织章,人文社科处和二级院部各留存1份)。

联系人:卢广伟,地址:知新楼316室,电话:52251273,邮箱:skc@szut.edu.cn。


人文社科处

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