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的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充分调动广大高等教育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强化高等教育科学研究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总结2024年我省高等教育科研战线所取得的工作成就,繁荣和发展高等教育科学事业,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决定继续开展2024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有关通知如下:
第一条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的重要论述,紧密结合我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实践,全面检阅近年来我省高等教育战线取得的丰硕成果,传承严谨求实的良好学风,推进高等教育科学的发展和创新,提高高等教育科研质量,为建设现代化高等教育强省做出新的贡献。
第二条 评奖组织
为加强领导、确保质量,由学会领导、学术委员会成员和特邀专家等组成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审委员会。
第三条 评奖原则
1.坚持正确导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加快构建中国特色高等教育科学体系,推动高等教育科研高质量发展。
2.坚持质量至上,宁缺毋滥,严把学术质量关和政治关,突出社会贡献,注重国内外影响,确保评选活动公平、公正、公开。
3.坚持分类评价,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对本科教育(含职业本科)和高职教育的决策类、理论类和实践类研究成果实行分类评价。
第四条 评奖条件
1.评奖范围:凡我会会员单位、我会所属各专业研究委员会和有关单位均可推荐,推荐成果限高等教育领域,注重反映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理论进展与现实问题,及时推介高校管理和教学中的一线经验,但具有学科专业属性的研究内容不予受理(高等教育学除外)。成果形式为在报纸、期刊等公开出版物上发表的文章和论文、出版社出版的著作。教材、论文集、未公开发表的报告、音像制品和计算机软件等不参评。
2.参评成果的时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已在全国和省级评奖中获奖的成果,因受名额限制,不再参评。
3.一个作者可申报多项成果,但受奖项名额限制,每个申报者只能获评一项成果奖,与他人合作可另增一项。
4.系列论文申报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第一,论文作者为同一个人或同一课题组;第二,发表于同一刊物的同一主题。个人或课题组发表于不同刊物的相同主题论文只可单独申报。
5.凡申报的文章、论文或专著,均由单位集体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第五条 报送成果材料要求:
1.纸质版《申报表》(附件1)一式二份,参评成果原件及有关证明材料一份(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重要影响及效果等证明)。成果原件一般不予退还,如用复印件代替原件需经人文社科处盖章,论文复印件需包括期刊封面、目录、文章、封底等。《申报表》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同时报送《申报表》电子版到社科处邮箱,邮件主题注明“xxx教师高教学会评奖申报材料”。
2.电子版《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4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2)。
3.纸质版《苏州工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及成果评奖意识形态审核表》(附件3,一式2份,项目申报人本人签名,二级院部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并盖党组织章,人文社科处和二级院部各留存1份)。
4.报送时间地址:2025年6月9日前,知新楼316室,邮箱:skc@szut.edu.cn。
联系人:徐娇娇,电话:52251273
人文社科处
2025年5月5日